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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五矿稀土江华兴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原厂房内外墙翻新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行业: 稀土 
编    号:   所属地区: 永州 
招标类别: 工程  截止时间: 2022/10/29 

五矿稀土江华兴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原厂房内外墙翻新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5 16:35:34      阅读:1473 次

五矿稀土江华兴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原厂房内外墙翻新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五矿稀土江华兴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兴华稀土或公司)现对原厂房内外墙翻新工程进行公开询价,现诚邀竞标人前来参加竞标活动。

一、 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兴华稀土原厂房内外墙翻新工程。

2、项目内容:沉淀灼烧车间、轻稀土车间、重稀土车间、原分组车间、原前处理车间、氧化钇车间、酸溶车间、锅炉房、仓库、机修车间、过磅房、化验楼等内外墙翻新。

3、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施工总承包(负责全部施工及所需主辅材)

4、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江华县工业园区金牛大道五矿稀土江华兴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所在地。 

二、采购需求

1、竞标范围:具体以我公司提供的用户需求书为准,涵盖从施工、竣工验收和质保期全过程。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

3、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4、质量要求:达到甲方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与建筑工程外墙装饰装修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行业从业信用记录,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持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拟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内(2019101-2022101日)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万元的外墙装饰装修工程业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方法

在满足相关资质、业绩、技术、工程要求等前提下,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用“价低者得”的规则确定承包商。。

五、价款结算和支付

1、发包方凭承包方提供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税率9%);

2、本项目不预付工程款;

3、承包方完成双方确定的工程施工计划月进度后,按发包方相关部门及监理工程师每月预验收的实际工程量造价的80%进行支付本工程进度款;

4、经发包人、监理公司等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承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书、竣工档案资料备案,办理结算审核完毕后,发包方付至工程结算审定总金额的97%            

5、竣工验收合格起1年内为缺陷责任期,余款3%留为质保金,1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

六、投标文件组成(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证件、公司相关业绩(投标方提前提供上述资料盖章电子版供公司审查);

2、施工组织设计(包含进度计划)、报价清单(密封现场投标,一式五份,如确实无法达到现场投标时,则须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邮寄至现场由相关人员在监督下代为签收保管)。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时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40000元,投标保证金待确定中标人后,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中标人不与招标企业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转账时请写明“兴华稀土内外墙翻新工程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华支行

账号:4305 0171 7508 0000 0535

名称:五矿稀土江华兴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八、其他

1、附件:内外墙翻新工程工程量清单(联系采购负责人获取)

2、报名截止时间:20221029日上午12时;竞谈时间:20221029日下午3时。

3、询价及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永州市江华县沱江镇金牛大道兴华稀土业务经营部;

4、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参与投标。

5、所有报名投标单位须均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合同条款约定,同时须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对公告等相关内容有任何异议,请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公司会酌情答疑澄清;逾期提出均视为无效。

6、联系人:彭小姐、李先生

联系电话:0746-2636176/15580069042/17328215501

                   五矿稀土江华兴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21024

九、合同

编号:        

五矿稀土江华兴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5000t/a稀土分离技改项目

原厂房内外墙翻新工程

 

 

 

 

 

 

      工程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

      建设单位:五矿稀土江华兴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                             

      签订日期: 202210 

 

 

 

甲方:五矿稀土江华兴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五矿稀土江华兴华新材料有限公司5000t/a稀土分离加工技改项目原厂房内外墙翻新工程。

2、工程地点:五矿稀土江华兴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沉淀灼烧车间、轻稀土车间、重稀土车间、原分组车间、原前处理车间、氧化钇车间、酸溶车间、锅炉房、仓库、机修车间、过磅房、化验楼等内外墙翻新。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4、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5、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开工日期: 日,竣工日期:

6、质量要求:达到甲方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7、合同文件包括:

1)五矿稀土江华兴华新材料有限公司5000t/a稀土分离加工技改项目原厂房内外墙翻新工程施工合同;

2)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含工程费用计算表、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人料机汇总与单价表及取费费率等);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5)甲方和()监理单位的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6)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相互矛盾时,由甲方作出解释,如不同意甲方的解释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二条 工程技术要求

1、外墙做法

1)厂房北侧外墙清理基层,2遍腻子2遍外墙漆(丙烯酸涂料);

2)厂房东南西侧清理基层,2遍外墙漆(丙烯酸涂料)。

2、内墙做法

1)厂房北侧的内墙统一刷到6米高(上面窗户底)清理基层,2遍腻子2遍乳胶漆;

2)厂房东南西侧内墙统一刷到3.9米高清理基层,2遍乳胶漆;

3)柱子、天棚、其他墙体根据实际情况修补。

3、符合以下相关的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和规范: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

5)《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

第三条 工程质量要求

1、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建设、设计、监理单位等相关部门验收。

2、材料进场必须先报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3、本工程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设计变更、甲方确认使用材料标准中所列明的材料、设备规格、品牌、产地等施工技术文件进行施工。

4、工程质量(含施工质量及材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及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竣工验收、结算 

1、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的范围、竣工时间、验收标准:

项目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由甲方、监理公司、乙方等共同对工程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签署之日为项目竣工验收日期。所有承包范围内的项目必须一次验收合格,并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否则乙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关费用。

2)乙方提供竣工资料的约定时间: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

份数:纸质版叁份,电子版壹份(光盘刻录)。

3)竣工项目交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乙方将竣工工程交给甲方。乙方不得以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尚未结清为由拒绝交付工程。

2、竣工结算

1)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的时间是:竣工验收报告甲方认可批复后 7 天。

2)乙方向甲方工程师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应附有支持文件,经甲方、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认可的竣工图或工程量、现场签证等。

3)甲方和审核机构提出最终审核意见的时间是:收到乙方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28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双方就结算审核意见有争议的时间除外)。

3、结算原则

1)根据双方商定的合同单价,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核并签字认可的竣工图纸或工程量、现场签证计算竣工结算造价。

2)因甲方要求的设计变更、指令等所发生的费用以现场甲乙双方、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签证方式调整。

3)变更的工程量、现场签证项目,本协议已有相同或相近综合单价的,则变更的工程量按本协议的综合单价计价。

4)当变更的工程量、现场签证项目,投标清单中无相应的综合单价的按投标报价的人工单价、材料单价、取费费率,采用湖南省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配套文件进行套价并执行原合同报价优惠率;材料价格按永州市投标同期市场信息价格,无市场信息价的,乙方应在实施前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并由甲方及时组织材料询价。

5)工程结算需进行甲方第三方审计,工程结算审计审减率超过5%时,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缺陷责任期及服务

1、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2、在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内,甲方如果发现施工工程及所用材料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其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有权申请项目专业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并可根据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3、缺陷责任期内甲方在不违反操作的情况下出现的故障或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4、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免费维修处理。若乙方未在甲方限定时间内完成甲方指定维修工作,甲方将另行委托其它单位进行维修,所发生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所发生费用不得再提出异议并无条件接受。

5、如乙方违反其保修承诺或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将乙方3%的质保金部分或全部抵偿甲方损失,该尾款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六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1)本合同含税暂定总价(大写)    (小写) ¥   元(税率9%)。;

2)不含税总价:(大写)   ,(小写)¥   元,税额:(大写)   ,(小写)¥    元。

3)本工程合同计价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

4)本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包括主、辅材和其他材料的采购、包装、运输、保管、检验试验、制作、施工、施工损耗、缺陷修补、验收、培训等)、人工费、机械费(工器具使用费)、措施费、竣工清理费、环境保护费、已完工程保护费、施工检测及验收相关费用、安全文明费用及相关手续费用等、设计费、施工用水电费、管理费、风险、利润、规费、税金、保险等一切与工程相关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付款方式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额(竣工结算提供剩余全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付款,税率9%(由于乙方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①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税率9%);②本项目不预付工程款;③乙方完成双方确定的工程施工计划月进度后,按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每月预验收的实际工程量造价的80%进行支付本工程进度款;④经甲方、监理公司等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书、竣工档案资料备案,办理结算审核完毕后,甲方付至工程结算审定总金额的97%;⑤竣工验收合格起1年内为缺陷责任期,余款3%留为质保金,1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

第七条 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相关的法规、规范及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

2、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运用“全管”方法,分阶段、按部位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3、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和环境保护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如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以及安全措施不力,导致发生安全或消防事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如乙方不听从甲方、监理方的有关指示,第一次处以扣款1000元;第二次扣款 2000元;三次以上或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约并要求乙方退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若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产生的任何行政处罚,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此造成甲方承担责任,可以向乙方追偿。

6、乙方要接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

要求施工。

7、乙方进入工地后应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专()职安全员,并报甲方备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乙方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殊作业人员,还必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

9、乙方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

10、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甲方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甲方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甲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11、乙方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甲方和当地应急部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

第八条 现场管理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服从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协调和管理;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办法。若乙方出现不服从管理的事项,甲方可视情况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乙方应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保护、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员发生的安全事故、人身伤害等由乙方负责,若甲方承担责任,可以向乙方追偿。

2、乙方应严格控制工程施工质量;如因上述问题造成质量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3、成品保护 

乙方负责所承担工程交工前的成品保护,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有义务对所有工程进行交工前的成品保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已完工程成品破坏,乙方应负责恢复性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乙方施工时应做好防护措施,交工前施工内容的清洁工作。

第九条 合同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2)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工作。

3)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及设计变更签证联络。

    (4)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负责按甲方设计提供的施工图或任务清单进行现场施工,组织施工图纸或说明的现场交底,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交甲方审批;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由于乙方操作错误或安装质量不合格返工导致材料浪费,由乙方承担返工材料和费用。

2)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对现场施工的安全质量进度工作负责。

3)乙方应作出详细施工计划,明确工期要求和工程进度,以确保按时交工,必要时夜间施工。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进行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材料品牌及施工内容按质按量完成,做好施工质量检查记录,整理竣工验收资料。

4)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做到工完场清,垃圾清运外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5)凡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后,应分批填写隐蔽记录,24小时前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三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施工。如果甲方和监理单位未能按乙方要求在48小时之内到达现场验收,则被确认乙方自检合格,乙方可以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变设计,否则由此所产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7)乙方须提供一套完整合格的施工技术资料,保证综合验收涉及该合同内容部分达到相关要求,否则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竣工验收后乙方需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给甲方。

8)乙方应及时、足额支付从事本工程劳务人员的人工工资及购买工程期内有效工伤保险等,并保证不因上述事由影响工程施工,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导致停工或引起群体性事件的,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拨出应付工资,向施工及管理人员支付;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9)本工程不得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若乙方需对非主体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分包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

10)乙方工人无论何种情况到甲方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等吵闹、堵门、堵路、滋事,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负面影响,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条 违约及争议处理

1、违约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解除本合同或经催告拒不履行本合同,需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需支付甲方工程合同总价的20%作为赔偿金,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以向乙方继续追偿。

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每延误1天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金2000元,最高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如果乙方违约金总额超过合同总价的10%或超过20个日历天后仍旧拖期,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乙方需支付本工程合同总价的20%作为赔偿金。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严格按照图纸及清单报价表中规定的材料施工,若乙方所施工工程及所有材料与合同要求不符,则承担全部责任,更换有缺陷的产品,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同时乙方应延长被更换产品的质量保证期。

5)若乙方完成的工程质量未达到现行的国家验收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质量不达标的地方重新施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若整改后的工程仍达不到甲方的质量要求,则视为乙方不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甲方有权邀请有能力的第三方进场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6)因乙方施工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除承担维修恢复费用及其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承担甲方索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

7)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工期顺延,其余情况合同工期不调整。

2、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甲乙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同意在甲方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7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保修单》作为保修凭证,逾期提供的,甲方有权顺延结算期限。

2、如双方经协商中途解除合同的,有关清算、赔偿、结算的合同条款仍然有效,直至相应的清算、赔偿、结算完成后失效。

3、乙方对本合同及其涵盖的任何风险已作充分、综合的考虑,乙方将按要求履行合同的约定及其涵盖内容。

4、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发生争执的,可申请由甲方工程所在地具有资质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时,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6、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当附件与本合同相冲突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7、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由于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3)由于另一方面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且在被允许的推迟的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由于合同当事人的一方违反合同,以至严重影响订立项目合同时所期望实现的目的或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

8、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后失效。

 

附件1:工程量清单价格明细表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    名:          户    名: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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